
辦理戶口遷出和檔案遷出的材料有哪些?
2017-07-12
答:辦理戶口遷出需要提供的材料:
(一)昆明市四城區(五華區、盤龍區、官渡區、西山區)以外:
(1)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復印件、《報到證》或《登記證》或《準遷證》的原件辦理遷出手續。如委托他人辦理,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、《報到證》或《登記證》或《準遷證》原件。
(2)在我“中心”辦理遷出手續后到昆明市五華區蓮華派出所換“戶口遷移證”。所需材料齊全,1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(二)昆明市四城區內:
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,到昆明市五華區蓮華派出所開具辦理“準遷證”的戶籍證明,再到我中心領取常駐人口登記表。如委托他人辦理,受委托人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身份證原件。
辦理檔案遷出應該提供的材料:
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檔案不能自帶,統一由我“中心”通過中國郵政檔案專遞業務寄出。
轉檔所需材料:
1.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;
2.檔案對應學歷的畢業證復印件;
3.檔案接收部門開具的調檔函;
4.如委托他人代辦,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;
5.如檔案接收單位派專人前來辦理還需提供(單位介紹信、身份證、工作證)。